近日,广东东莞市大岭山镇的一则停车位出让消息引发广泛关注。话题 “广东一乡镇停车位卖出126579600元” 在网络上掀起讨论热潮,将大岭山镇的这一举措推向舆论中心。
据了解,大岭山镇此次出让的是7790个公共停车泊位的有偿使用权。其中,包含位于35条道路的6516个路内停车泊位,其出让年限为5年(不含建设期一年);以及11个停车场的1274个停车位,出让年限为20年(同样不含建设期一年)。
最终,中标公司以底价1.265796亿元成功拿下这些停车位的经营权。
面对公众的疑问,大岭山镇相关部门作出回应。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攀升,目前大岭山镇私家车数量已超15万,停车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停车位管理混乱,资源利用率低下,给居民生活和城市管理都带来诸多不便。
此次出让停车位的有偿管理使用权,正是为了规范停车管理,盘活有限的车位资源,借助市场机制来调节停车供需矛盾。
从法律层面来看,大岭山镇的这一出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镇街有权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出让路内停车位经营权。
而且,此次出让的路内停车位和停车场泊位,其初期平均有偿使用费均低于政府指导价标准。同时,为了缓解市民的停车成本压力,目前路内停车收费还享有20%的优惠。
中标公司也表示,后续将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进停车规划建设,力求实现停车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事实上,东莞并非首个出让公共停车位运营权的城市。在广东省内,佛山、中山、珠海等地早已开展类似举措,目的都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城市停车难题。放眼全国,停车位经营权已成为 “热卖产品”。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停车位经营权累计成交额超3000亿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财政压力是转让停车位经营权的初衷之一。
不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对部分项目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作出规定,明确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而大岭山镇出让的是 “停车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这一行为符合《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大岭山镇停车位出让事件不仅关乎当地居民的停车权益,也为其他城市在停车管理和资源盘活方面提供了参考样本。
未来,这一举措能否有效改善大岭山镇的停车现状,提升居民的出行体验,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