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
建议促进住宅小区停车资源共享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认为汽车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一个组成部分,需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停车资源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引导,促进物尽其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增强获得感。为此,建议:
(一)在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尤其是建造时间较早的小区),推动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全天开放。
(二)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新建商品住宅应当按照不低于一户一车位的标准配建停车位,确保供给。
(三)在《物权法》中增加奖励停车位制度。将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分为进行细分:在停车位配建标准内的部分归业主共有专用(业主专用停车位),具体处置出租及管理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超过配建标准的部分归开发商所有(奖励停车位),由开发商自主处置,提高其增加停车位的积极性,增加车位供给。通过建立业主专用停车位、开发商奖励停车位、增设停车位的三元结构,推动住宅小区停车资源的充分供给和有效利用。
(四)建立健全错峰共享停车体制。引导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建立非固定停车位,满足小区业主在夜间停车高峰时段的需求。在保证小区治安和管理秩序的前提下,将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向周边错时开放,提供临时停车服务,盘活停车存量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共享车位,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停车资源配置。
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
限定规划车位“只租不售” 解决停车难
近年来,如何破解拥堵难题成为各城市交通管理者头疼的问题,广东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为此准备了一份“关于修改物权法中规划车位相关规定,限定规划车位只租不售、提高车位利用率、解决停车难问题的议案”。
他介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在于由当事人直接对车位产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车位资源短缺使得车位价值较大,如此大的利益,建设单位当然不会拱手让给业主,在商品房交易中基本将车位约定为自己所有,这便导致了目前车位产权基本上均约定归属于建设单位,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实际已被架空。目前,业主与建设单位因车位权属争夺较为激烈,车位产权明晰后,将会有效避免该类矛盾的产生。”
另外,通过修改物权法,可促使车位“流动”“共享”,提高车位利用率,从而解决停车难问题。
他建议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修改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于建设单位,但建设单位不得销售,可以用于出租经营。”
梅州:
发展智慧公交缓解交通压力
“数据显示,至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近72万辆,比2016年底的55万辆增长了近17万辆,这让我市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上下班高峰期。”
梅州市政协委员、东山中学教师梁素霞说,当前,乘坐私人交通工具仍然是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首选,缓解交通压力,关键在于发展智能化、个性化的“智慧公交”和“定制公交”,让更多市民通过公共交通出行,既能缓解交通压力,也能促进节能环保。
梁素霞建议,公交部门可以通过设立公交车实时APP,让市民能够通过手机查询公交实时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乘车时间和乘车计划,提升出行效率。同时,梅州还要进一步优化线路设置,针对乘客需求在城区统筹发展定制公交线路,缓解上下班高峰期交通出行的压力,这样不仅能够缓解市区内停车难的问题,还能缓解交通压力,促进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江门:
对违停共享单车进行罚款及清理
据江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介绍,目前江门主要采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或警告方式,单车运营企业要自我整改,合理投放共享单车数量,自行约束。2月4日前为自我整改期,2月5日起将进行严格执法。
据悉,2月5日至14日,江门正式对违法停放的自行车(共享单车)执法,违法停放的市民和企业均将面临警告或处罚。同时,辖区城管、交警分别负责对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自行车(共享单车)进行清理。
据介绍,对于试点路段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主要有两种处罚,第一种是城管部门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的罚款,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于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则是交警部门对骑车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潮州:
违法停车告知单有了“打印版”
据交警市区一大队大队长李俊潮介绍,2月15日起潮州交警部门正式启用移动警务终端。移动警务终端融合便捷智能操作、信息数据安全等特点,不仅可以实时查询驾驶人、机动车相关信息等,还可以现场打印出违法处理通知书、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凭证等文书。
李俊潮说,以往执勤人员在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时,要手写车牌号、违法停车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自从启用了移动警务终端处罚违停车辆,执勤人员只要发现有违停车辆,便可以用移动警务终端对车辆车前、车后还有侧面拍照取证。拍照后,执勤人员会将该车的车牌号、违法停车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输入到移动警务终端,系统会立即对该车的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后就可以打印出违法停车告知单。随后,移动警务终端会自动将数据上传到交警部门后台的违法处理系统。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更能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
“移动警务终端现场打印出来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与手写版的信息相似,注有违法车辆的车牌号、车辆类型、违停时间地点等,不同的是,打印版的违停告知单注明了具体的违法行为、罚款金额以及执法民警的姓名,信息更为全面。”李俊潮提醒,目前,手写版与打印版两种形式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都有使用。
记者还了解,移动警务终端除了能现场打印出违法停车告知单,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如摩托车驾驶人无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的处罚法律文书也可以现场打印。
汕头:
将试点建设井筒式地下停车库
日前,《2018年广东省汕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汕头市将进一步优化交通服务,计划投放新能源公交车405辆,新建人行天桥2座,完成中心城区临时停车位规划,试点建设井筒式地下停车库。
广州:
盼达将投入5000辆新能源共享汽车
日前,新能源共享出行平台盼达用车在广州地区首批试运营上线1000台纯电动共享汽车,并宣布预计2018年逐步增投至5000台。
据悉,其采用了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扫码用车方式,并以第三方征信授权免押金用车的共享出行平台,而且按小时计费,无里程费,设立24小时内用车费用封顶机制,对比其他平台里程数+分钟数的双重计费模式,让消费者对于用车费用预估做到心中有数。
此外,盼达用车使用了多家厂商不同型号的新能源车辆,此次在广州使用的车型为奇瑞EQ1,同时投用2座车型和4座车型以满足不同场景的用车需求。2座车型:19元/小时,179元/天,4座车型22元/小时,199元/天。在此费用基础上提供2元/小时,10元/天的全面保险服务。
珠海:
部分司机不懂在咪表区域停车缴费
据了解,珠海已有40多万司机在使用“珠海停车”公众号的缴费功能,但却有三至四成的司机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操作误区,近2个月就有100多人因忘做这件事,在缴费后仍然吃到违停罚单。
有关部门提醒:司机通过微信或银联卡付费偶尔会遇到缴费不成功、或付款后会即时退款的情况,咪表灯号不会转为绿灯。所以大家停好车后,要先查看“珠海停车”公众号推送停车成功的通知,并查看车位灯号是否为绿灯,绿灯才表示缴费成功。
据城建集团咪表运营单位负责人表示,在车辆缴费停车时段截止时间前5分钟,微信公众号会推送一条续费信息提醒车主续费。在15分钟内,车主可以续费;一旦超过15分钟,系统会自动关闭续费通道,无法续费。总之记好5件事:找准车位后再付费、咪表付费后不要挪动车辆、付费成功后咪表显示绿灯再离开、不要使用有故障的咪表停车位、不要逆向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