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溪法院地下人防车位收益权归属一审落槌。196万余元人防车位收益归金马国际花园全体业主所有。金渠律师事务所倪娟律师提醒大家,在跟开发商签订车位的使用转让协议时应甄别车位的性质,人防车位最长出售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根据判决,讼争的车位,为开发商应当为小区保留200个人防车位。196万余元为人防车位收益。根据《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此外,人防和物业管理法规均要求对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加以维护管理。因此,若是开发商能够证明自己属于小区人防车库投资兴建者,且没将建设成本摊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此外另承担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费用,则享有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的收益权。
开发商没有证据进一步证明人防车库建设成本由其承担。倒有证据显示,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核算在商品房开发成本内。小区的商品房直接成本包含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费用、建设费用,物价局据此核准小区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小区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已分摊到地面商品房的购房款中,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随着商品房的销售、业主购房的完成,实际已转化为全体业主承担。人防车位维护和管理维修费用目前是由物业公司支出,而不是开发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
记者了解到,金马国际花园、凤翔馨苑、春江花园就人防车位收益发生纠纷。金渠律师事务所主任邹小新表示人防车位收益归谁所有,为当前实际的焦点。
倪娟律师表示,产生诉讼纠纷的原因大多数是: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虽然2015年5月22日修正的《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依照房地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人防工程投资者可以取得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但应当依照房地产登记的规定进行人防工程所有权登记。但并未明确规定“投资者”的具体对象。
业委会成立后,人防车位的每年收益可观。《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规定,“人防工程室内车位,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每月每车位200元收取车位租金……”若以200元/月/车位标准收取租金,一年一个人防车位收益为2400元,100个人防车位一年收益可达24万元。然而,人防车位亦会有灯光照明、排污设备、消防设备、出入口控制等配套设备,这些配套设备都会产生运行、维护费用,而且还会产生保洁清扫、保安巡逻等成本费用。(来源:江南晚报)
人防车位
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一般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一般位于普通车位更下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也有部分建筑中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
人防车位使用及租售
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建设机构可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相关个人和机构。
如何判断人防工程?
第一、从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战时出入口,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
第二、从防护功能上看是否有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防爆波活门。
第三、从结构内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暴荷载冲击波的设计,地下室顶、底板以及侧墙厚度都明显高于普通民用建筑,一般都是全埋式的建筑。
·END·
发现趋势
预见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