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停车库鼓励政策大全

2016-12-09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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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 特许经营期不超过30年

北京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鼓励单位及个人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设施。对于公益性停车设施,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特许经营期不超过30年,内部收益率一般不超过8%。针对其他非公益性质的停车设施,北京将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租赁、合作、建设-经营-移交(BOT)等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设施。

上海出台政策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缓解停车难

上海出台《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区对有关第三方企业进行相应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意见指出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步行300-500米范围内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全天开放。有关政府机关、医院和普通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应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指导意见》鼓励通过各区县、街道协调,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后,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其中,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应按照所在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全部对外开放,不得自行占用。

杭州公共停车场项目可办理整体产权

通知明确了商业配建内容。公共停车场项目允许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库数达到200个(含)以上的,可配建一定比例与停车相关的商业面积,商业开发归公共停车场投资方。公共停车场项目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标准的,可以设广告位。首次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库的经营权年限,作了明确规定。地面公共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库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地下公共停车库及地上公共停车楼经营期限不超过40年。社会力量投资以出让方式获取土地的新建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期限同该土地出让年限,土地出让年限原则不超过40年。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公共停车场项目可办理整体产权及转让抵押。收费按照市场调节价实施。投资方只要到物价部门备案即可。此外,将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切实提升审批效能。新增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临时占道等规费减免优惠,提出建立公共停车场发展专项资金,以项目补助形式加大对公共停车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湖南省减免停车设施建设经营设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不得损害已设立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其他用益物权。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增加建筑面积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增加土地价款。鼓励既有停车资源开放共享,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各地要最大程度减免停车设施建设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福建省简化停车场审批程序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城市多建停车泊位,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0万个以上。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开设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满足电动汽车推广使用。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包括配建的附属经营设施)和建设项目按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超额配建的停车面积,全额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


天津市停车产业纳入高端装备制造业清单

推动单位、小区、个人利用自有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停车场建设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


收益。简化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业发展将停车产业纳入高端装备制造业清单,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强化对系统平台的监督,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武汉鼓励建立立体车库 政府减免费用  

2016年7月13日,武汉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汉市政府大力鼓励建立体车库,解决停车难问题的相关问题,武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于2016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各区、管委会选定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要于年底前、其他区域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武汉停车场建设审批手续简化,利用自有用地新增停车设施的,通过联席审批会议审查通过即可。同时,每超建1个停车泊位,另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000元。武汉市一些商业旺区则专门划出土地引进投资商建设立体车库,对投资商给予车位补贴或置换土地等奖励。  

西安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将对全市停车场联网联控

后续项目逐年滚动深化公共停车场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合作模式。2016年,全市计划建设停车位5万个,其中公共车位1.2万个,主城区范围内共25个项目,9011个车位,总投资约11亿元。2016—2018年,按照PPP模式,组织实施《西安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中具备建设条件的49个项目,共计16555个车位,投资23.5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金融机构融资占总投资70%。建设西安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实现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联网联控,对全市经营性停车场、路外停车场进行平台化管理。

郑州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政策  最高奖补2.2万元  

郑州市政府发布了《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固定停车场的奖补,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未享受商业开放政策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的25%,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2000元。附建地下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每泊位补助20000元。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4000元。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5500元。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8700元。 鼓励单位、社区居民楼利用自有用地新建的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简化停车场建设审批程序;对立体车库暂时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以及临时建筑相关费用。


重庆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以奖代补”最高补2.4万元  

重庆市财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发布《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暂行管理办法》,一类区域为渝中区及重要商圈,二类区域为内环以内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三类区域为内环以外区域。奖补标准分为地上和地下两种:地上,多层坡道式停车楼,一、二、三类区域每泊位分别补助16200元、13500元、9000元。机械式停车库垂直升降式和巷道堆垛式,每泊位分别补助14400元、12000元、8000元;升降横移式,每泊位分别补助9000元、7500元、5000元。地下项目不分区域,坡道式停车位每泊位补助24000元,附建机械式停车库每泊位补助18000元。一个项目若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则按不同类型的补助标准分别补助。  

青岛制定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建设公共停车场,最高补贴25%  

青岛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原则上按不超过其建安成本(不含土地使用成本)的25%给予资金补助。若有不足,由区(市)财政通过其他资金安排补足,市财政可根据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单个地上公共停车楼或地下公共停车库泊位数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配建10%到30%不等的商业面积。同时简化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手续,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附加经营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


福建泉州新建公共停车场第一年按两地税地方留成的50%奖励补助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积极引进资金,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中心市区公共停车场所。新建并独立核算的公共停车场,建设规模100~300个泊位的,第一年按以上两税地方留成的50%奖励补助,第二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递减10%,直至递减为0。建设规模达到300个泊位以上的,第一年至第三年按以上两税地方留成的50%奖励补助,第四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递减10%,直至递减为0。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新建的地面公共停车场所,经营权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地下公共停车场所(含配套商业),经营权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地上机械式停车设施,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免于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机械式停车设备建设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须购置取得许可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南京出台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 最高可补助2万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南京市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鼓励多种渠道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在新建公共停车设施泊位数达到100个以上,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还可免缴城市基础射射配套费等市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两级财政对停车设施建设资金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地下停车库补助2万元/泊位,地上停车楼补助1万元/泊位。  

厦门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2016年确保全市新增40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力争到2020年厦门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公共停车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费。鼓励既有停车场(位)安装充电设施。同时简化产权确认手续,简化流程加快审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采用划拨、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陕西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各地应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多元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改革措施,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同时,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形成多元化建设;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文化、体育、科普场(馆)等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旅游景区要配建、增建足够数量的停车场,应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河南泰安中心城区每套住宅配建一个车位

泰安市规划局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城市居住项目配建停车位暂行规定》,按照规定要求,今后泰城规划区内的中心城区和镇区内的每一套住宅都要配建1个机动车停车位和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按照不少于0.6个车位/套配建。经济适用房按照不少于0.5个车位/套配建;公租房按照不少于0.3个车位/套配建。另外规定要求,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来源:静态交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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