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获悉,金沙洲某小区多位业主因计划在自有车位上安装机械立体停车设备遭物业拒绝,近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相关法规是否允许安装。该事件引发社会对个人车位改造合法性的关注,也成为广州市个人申请加装机械车位的代表性案例。
据了解,该小区业主拟在自有车位上安装二层机械停车设备,将单个车位改造为上下两层,以节省资金并缓解家庭停车压力。但物业公司以“安全隐患”“噪音扰民”“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等理由拒绝批准。业主质疑物业出于利益考虑阻挠,遂向政府部门求助,咨询自行安装是否合法。
针对业主诉求,区市场监管局综合了住建部门、规划部门的意见,给予了回应:
目前广州市虽无个人加装机械车位的先例,但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白云区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在自有用地增设停车设施并无明确禁止。不过,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机械停车设备属于特种设备,业主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登记证。同时,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及设备隐患排查,保障设备运行安全。此外,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业主提前与属地镇街及物业充分沟通。
此类改造虽无明确禁令,但涉及邻里权益及公共安全,业主应提前做好沟通和协调,物业公司亦不得无故阻挠合理需求,而应协同业主推动安全改造。该案例的进展将为广州破解停车难问题提供重要参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刘平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