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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9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540万辆,目前仍以每天上牌约4000辆、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日益凸显,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城市有序运行。
一是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的超速现象十分普遍,事故频发。经过改装、解除限速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以达到4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超过80公里。2023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1500多起,导致数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
二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居高不下。2022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每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都超过100万宗。
三是违规停放充电仍然存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024年6月至8月,两个月间广州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65起。
关键词:非法改装
经营者非法改装最高罚款10万元
个人最高罚款5千
一是强调电动自行车的防篡改要求,禁止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后门”的电动自行车。
二是禁止实施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的非法改装行为。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每小时25公里。
三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提速余地的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法律责任方面,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营者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非法改装、加装、拼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键词:交通违法
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拒不接受处理的实行扣车
禁止驾驶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依法收缴、销毁车辆。
强调按照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强调未满十六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强调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车速不超过15公里/小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确须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肩通过的下车通行。
强调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无法通行的,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
应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测速仪等设备,收集、固定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
对多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扣车。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车主或驾驶人经公安交警部门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