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停车数据处理活动,加强停车数据的使用及管理,保障停车数据的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推进停车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经我会标准化委员会研讨、审查,批准《停车数据使用及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我会将牵头开展此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立项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准化委员会。
联系人:侯健明,13662483564
骆兆墚,18826465066
电子邮箱:gstavip@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C座 26楼2608-2610单元。
标准名称
《停车数据使用及安全管理规范》
参编单位要求
1. 参编单位在标准的适用范围内具有技术领先地位,高度重视团体标准工作。
2. 各参编单位委派1名专业人员积极参与配合标准制订的各项工作。
3. 参编单位需承担标准编制的相关费用。
4. 参编人员应熟悉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参编单位权利
1. 参编企业名称。
2. 标准参编单位优先享有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参编单位意义
1. 坚持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加标准编制相关会议、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照编制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2. 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意见。
申请方式
参与团体标准的编制,不仅有利于停车信息的规范管理,也有利于提升停车场安全风险管控,促使停车系统运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运营服务,促进停车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我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制定。
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填写《广东省静态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文末下载附件),并加盖公章,于8月31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广东省静态交通协会邮箱gstavip@126.com 。协会秘书处收到各单位递交的材料后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通知发送至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