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乡村停车场建设与服务规范》 团体标准立项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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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文件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截止2022年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84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停车矛盾将会持续加剧。城乡差异化如今逐步减弱,乡村停车也是需要面临的另一停车难题。


现行的相关标准主要在停车场管理、停车场运营等范围内,而在“智慧乡村停车场建设与服务规范”方面,国内尚无相关团体标准。《智慧乡村停车场建设与服务规范》 团体标准立项有重大意义,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推动乡村停车问题有序管理。



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静态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会组织专家论证,现批准《智慧乡村停车场建设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并开展此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立项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准化委员会。


联系人:骆兆墚,18826465066

            侯健明,13662483564

电子邮箱:gstavip@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C座 26楼2608-2610单元。



标准名称

《智慧乡村停车场建设与服务规范》


参编单位要求

1. 参编单位在标准的适用范围内具有技术领先地位,高度重视团体标准工作。

2. 各参编单位委派1名专业人员积极参与配合标准制订的各项工作。

3. 参编单位需承担标准编制的相关费用。

4. 参编人员应熟悉相关行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参编单位权利

1. 参编企业名称。

2. 标准参编单位优先享有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参编单位意义

1. 坚持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加标准编制相关会议、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照编制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2. 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3.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意见。


申请方式

欢迎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我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制定。


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填写《广东省静态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并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广东省静态交通协会邮箱gstavip@126.com



协会秘书处收到各单位递交的材料后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通知发送至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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